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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身份很多元: (1) 新樹幼兒圖書館 館長 (2)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的講師 (3) 圖畫書《100隻豬與100隻大野狼》的文字作者 (4) 民視『快樂故事屋』節目嘉賓 (5) 台北廣播電台FM93.1 『幸福生活館』節目嘉賓 (6)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 『教育好夥伴』節目嘉賓 (7) 新北市書香文化推廣協會第十屆、第十一屆理事長 (8) 《書香季刊》總編輯 (9) 中華民國圖書館學會第54屆書香社會推動委員會委員 (10) 新北市立圖書館真人圖書 (11) 新北市圖書館選書小組委員 (12) 2017年文化部「線上主題書展——知識讀想1+N」 策展人 (13) 火金姑讀書會會長 (14) 櫻花草青少年小說讀書會會長 ◎歡迎來 FB 找我! Facebook: 蔡幸珍

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

1974年凱迪克金牌獎《Duffy and the Devil》(達菲和惡魔)


蔡幸珍 2010.12.29



【故事內容】

 鄉紳拉裴沒有太太。他的管家老瓊為他煮飯以及整理屋子。但是因為她的視力不好,所以她沒辦法為他做細膩的家務相關的事,譬如:紡紗、縫補和編織的工作。過一段時間之後,他的衣服已經變得破舊不堪。他認為他最好為老瓊找一個好幫手。


在一個晴朗的日子,他懷著這樣的想法騎馬到伯恩基督城。


   *   *

 在他去城裡的途中,他突然聽到可怕的叫喊聲。農舍的門飛快地被打開,跑出來一個痛哭、大聲喊叫的女孩,她被一個拿著掃把的老婦人追逐著,老婦人破口大罵「你這隻懶惰的巨頭鴨!」

 「阿姨!怎麼回事呢?」鄉紳大喊。「你和達菲之間發生什麼事了嗎?」

 「噢!閣下」老婦人痛哭「我該拿她怎麼辦呢?她終日和男孩子閒晃,從來不曾留在家裡煮粥、織襪子或是紡紗。」

 「別相信她說的話,閣下」女孩說,她用她的髒圍裙的衣角擦拭她的眼淚。「我做所有的工作。我像聖徒一樣紡紗,像天使一樣編織,而我為此得到的就是破布和一團亂。」


   *   *

 鄉紳拉裴知道達菲和老婦人一定很高興能離對方遠一點,所以他詢問女孩是否願意到Trove 莊園來幫他的管家從事需要好眼力以及敏捷的雙手的家務。

「讓我試試看!閣下」達菲回答「別擔心,我一定說到做到」

「謝天謝地,壞運全走開!」老婦人咕噥著。

達菲挽起她的裙子,跳到鄉紳的馬背上,像淑女般坐在他的背後,他們騎馬慢跑到Trove莊園。



當他們到家時,老瓊在門口遇見他們。「這是達菲」鄉紳拉裴說「她是來幫你做編織和紡紗的工作的。親愛的老瓊,請為她準備晚餐,然後告訴她要做些什麼事。」

   *   *

 達菲吃飽了而且她和管家也很快就熟識了。過一會兒,老瓊帶她到閣樓上,那兒是存放羊毛和紡紗的地方。老瓊說第一件事就是鄉紳需要一雙新襪子。原本鄉紳穿的那雙襪子已經到處是補丁。她拿一張椅子到紡紗機前,並且拿出一些已經梳好的羊毛,現在只需要把這些羊毛紡成羊毛線。她站著想要看看新助手工作。

「很奇怪!」達菲說「有別人在一旁看我工作,我就什麼事也做不成!特別是紡紗的時候。因此,我需要獨處。」

 所以老瓊讓達菲獨處。她說得真好,因為實際上,達菲根本不會紡紗。她試圖去了解怎麼讓紡紗機運轉,很快地,她把它拆散了,部份在地板上轉,而她和紡紗機和羊毛搞成一團亂。

「詛咒紡紗!」她大叫。「還有編織也是!我希望惡魔可以編織我要負責的所有鄉紳拉裴的襪子。」

   *   *

 不久,從羊毛堆後方出現一個醜陋的、小小的、帶著邪惡的眼神、有長尾巴的生物。「親愛的達菲,我任憑您差遣。」惡魔深深一鞠躬。「我將為你紡紗和編織。你覺得這主意如何呢?」「先生,你確定你知道如何做這些討人厭的工作嗎?」達菲說。

「簡單地很!」惡魔回答。牠坐在紡紗機前,牠的手飛快地穿梭著以至於達菲看不清楚牠的手,牠在一眨眼的功夫就把所有的羊毛紡成羊毛線。

「妳說的是襪子?」牠說,然後,從牠的口袋裡拿出編織磅針。喀—唧—哩— 喀—唧—哩—,羊毛線被織成一雙襪子了。「我相信它們一定合鄉紳的腳。」牠說。

   *   *

「我要付你多少錢呢?」達菲問。

「一毛錢也不用!」惡魔回答。「聽好:不論你需要多少,我都會幫你編織和紡紗—對我而言,那不過是遊戲而已。但是三年後,我將把你帶走—除非你可以叫出我的名字!」

「你的名字?」達菲問。

「沒錯!除非你能說出我的名字或是我爸爸的名字,二者都可以,這二個名字一模一樣。你有整整三年的時間可以猜猜看。隨你高興,你愛猜幾次就幾次,同時,你毋須動一根手指頭,就可以完成所有的編織和紡紗的工作。考慮看看。」就像牠突然出現一樣,牠突然消失了。

 達菲整個下午都在閣樓裡打盹,到了晚餐時間,她手臂挽著襪子下樓。老瓊對她如此快速完成感到詫異,當她摸到襪子時,她驚喜地歡呼說「怎麼會呢?它們像絲綢那麼柔軟。」

「而且它們像皮革那麼堅韌!」翌日,鄉紳這麼宣布。他穿著他的新襪子去打獵。他在荊豆和有刺的灌木叢穿梭跋涉;他穿越灌木叢和荊棘。回家後,他的襪子是乾的,而且他的腳完全沒有劃傷。「從沒有這麼棒的襪子!」他大聲宣講。

   *   *

 隔天是星期天,鄉紳拉裴穿他的新襪子到教堂。鄰居和朋友在教堂外團團圍住他,他們羨慕他有一雙新花色、合適的、柔軟如絲綢、堅韌如皮革的新襪子,直到後來連牧師都好奇地前來了解這騷動。當他也看到鄉紳的襪子時,他說「是達菲!她紡紗如聖徒,編織如天使。」

   *   *

 好的,不久,鄉紳拉裴就很渴望達菲能為他多編織一些東西,譬如:手織的打獵夾克,甚至是一些不那麼重要的東西。他告訴達菲他想要什麼,然後,達菲就上閤樓去。


 那兒有露齒微笑的惡魔,正坐在紡紗機前等著她。「親愛的達菲,襪子似乎很受歡迎!」他說「所有的鄰居都在談論它們。」

「噢!是的」達菲回答「但是鄉紳還想要一件夾克,誰知道下次他還想要些什麼?」

「達菲,沒問題!」惡魔回答。「但是,關於我們的交易,你的決定是如何?」

於是,達菲聳聳肩和惡魔達成交易—三年內編織和紡紗的事歸牠,然後,如果牠想的話,牠可以帶走她。打獵夾克完成了,在往後的數日和數星期中,達菲從閣樓裡拿下來許多衣服。有一段時間,她嘗試去猜牠的名字,但是全猜錯了。久而久之,她把這件事拋諸腦後。有了達菲,鄉紳越來越開心 ,而她也喜歡這種輕鬆的生活。

   *   *


有一天,鄉紳拉裴獨自深思,靠著紡紗和編織,達菲不能成為某人的好妻子嗎?她不能成為我的好妻子嗎?於是,他向她求婚,而且他們舉辦一個豪華的婚禮。妳知道的,達菲不再是達菲而已,現在她是Lady 達菲.拉裴 她穿著有蕾絲邊的絲綢禮服,以及從法國進口的紅色高跟鞋。那些是她跳舞的鞋子。當她不用佯裝為鄉紳縫製新衣服時,她喜愛待在磨坊旁的草地和她的鄰居的婦女們跳舞、嬉鬧,而在那的同時,玉米正被碾碎。

   *   *

但是,好景不常。惡魔說的三年的期限轉眼即至,牠開始在她身邊徘徊、嘲弄她、戲謔、擠眉弄眼、一付趾高氣昂的樣子,而她馬上想起他說過除非她能猜出牠的名字,否則牠就要把她帶走的事。這麻煩困擾著她讓她很難過。

   *   *

老瓊注意到她的神情抑鬱不樂。有一天,當達菲淚流滿面地告訴她整個事情的經過時,她一點也不驚訝。


「原來如此!」老瓊說「好的,當你像我活在世上那麼久之後,你會學到各式各樣的祕訣—甚至有些惡魔都沒聽過的。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來幫助你。達菲。」她說她需要從地窖裡拿出最烈的啤酒,而且她交代達菲除非鄉紳已經打完獵,回到家了,否則,不管多晚她都不要去睡覺。

   *   *

那天,鄉紳拉裴像平常那樣出門去打獵。即便他在沼澤跋涉,直到他和他的狗都筋疲力盡、非常飢餓時,他們依然沒任何收穫。當他正打算兩手空空回家時,野兔突然出現了—他所見過最好的野兔。狗開始追,鄉紳也緊緊跟在後頭,他們穿過水池和泥地,追了一哩遠甚至更遠。當他想他已經把兔子逼到角落時,兔子跳到一個洞裡,那是地底下的洞穴的入口—是鄰近地區眾所皆知的洞,『悶熱的洞』,據說那裡是巫婆半夜聚會的地方。

   *   *

 狗停止了追蹤,吼叫咆哮,害怕地不敢再往前一步。但是鄉紳拉裴衝進去,貓頭鷹和蝙蝠在他的頭上振翅盤旋。在洞穴的盡頭,他看到微光的火,而且巫婆圍著火聚在一起。一些巫婆騎在狗舌草上,一些在掃帚上,一些浮在三腳的根株上,一些則跨坐在巨大的韮蔥上。照料火的是一位老婦人,鄉紳拉裴覺得她看起來好像是他的管家老瓊。在她們的中間,有一隻長尾巴、眼睛骨碌骨碌轉的生物,牠飛到半空中而且牠把尾巴舉得高高得而且尾巴一直旋轉著。


   *   *

  那個看起來像老瓊的老婦人,一次又一次她給那有尾巴的生物狂飲啤酒,空檔的時間,她抓起小提琴演奏,那生物和巫婆繞著營火跳舞,越跳越快,像是風的漩渦。

  鄉紳看到發呆,到最後,一個念頭閃過去,他想加入狂歡的行列。所以,他揮舞著帽子和他的打獵服裝,大聲地喊叫「去追它吧!所有的惡魔和巫婆。」

  轟隆一聲!火光一現,所有都變黑暗了。接下來他所知道的就是他跑的像一隻獵犬,所有的巫婆都在他腳跟跑,他一直跑不能停,直到他到達他家前門的安全之地。

   *   *

  達菲還在等他。她因憂慮而皺眉。鄉紳拉裴撲倒在爐火前的扶手椅上。當他喘過氣來,他告訴她發生了什麼事。

「你確定你全說了嗎?」當他說完時,她問「還有別的嗎?」

「怎麼啦?好吧!讓我想想看。」鄉紳說「在那邪惡的生物喝了最後一桶啤酒之後,牠唱了一首歌。」

「然後呢?」達菲懇求地說。

鄉紳想了一想。「我想牠是這樣唱的:

“明天!明天!就是明天!
   我要帶走她!我要帶走她!我要帶她離開!
   讓她痛哭,讓她大叫,讓她乞求,讓她禱告—
   她將不會猜到我的名字是…”」
「是什麼?」達菲大叫。
…是…噢,我想它是T開頭,想到了,是Tarraway! 她將不會猜到我的名字是Tarraway!



然後,達菲就大笑,而她的笑聲也讓鄉紳大笑,他們笑到他們再也笑不出來,然後,他們去睡覺。

*   *   *

翌日,當惡魔出現在閣樓時,達菲正等著牠的到來。
「親愛的達菲,時間到」牠說。牠的眼睛不再斜視,牠們在轉動著。而且牠的尾巴也在轉動著。

「要我猜猜你的名字嗎?」達菲說。

「當然。最後一次機會—然後,你將屬於我。」惡魔回答,牠舉高牠的尾巴,然後旋轉著。

Tarraway!」達菲大叫。「Tarraway,Tarraway!」

惡魔失望地大吼大叫。「那不是猜的!是有人告訴你的!」牠跺腳。「是有人告訴你的!」 牠再度跺腳。「是有人告訴你的!」牠第三次跺腳,當牠這麼做時,火光一閃,一縷煙出現,牠消失了。同時,惡魔所編織的衣服全部變成灰燼了。

   *   *

當這事發生時,鄉紳拉裴正在沼澤地。那天非常冷,寒風刺骨。霎那間,襪子從他的腳掉落,手工編織品從他的背掉落,除了他的帽子和鞋子,他什麼也沒穿地回家了。

當他回到家時,老瓊正在打掃房子內外的一堆灰燼,而達菲跟在她的後面大聲地宣告。「全是我的傑作!全化為煙!我發誓我再也不要編織了!」


而且,她從來沒做過。

【相關資訊】

  改編自格林童話的Rumpelstiltskin。

   遠流出版社曾出版《爛皮兒踩高蹻皮兒》(Rumpelstiltskin)。

   原來Rumpelstiltskin是一名出現在格林童話故事中的小矮人。

那則故事內容是:一位愛炫耀的老農夫誇口說他的女兒能夠將稻草紡成金線,國王知道後,派人將老農夫的女兒帶進宮中關在塔裡,命她在三天的時間內將塔內的稻草織成金線,否則她的父親小命不保。

  可憐的女孩兒正一籌莫展時,一位小矮人突然出現,宣稱願意幫助女孩兒,但要有交換條件。第一天,小矮人拿走了女孩的戒指;第二天,小矮人拿走了女孩的項鍊;到了第三天,女孩已經一無所有,小矮人於是開出條件,只要女孩把她的第一胎小孩給他,他就幫忙。女孩在情急之下只好答應。

      貪心的國王看到稻草都變成了黃金,釋放了老農夫,然後開心的娶了老農夫的女兒當皇后。但就在皇后生出第一個小嬰兒時,小矮人出現了。皇后願意付出所有的財富,只求小矮人放過她的心肝寶貝。小矮人於是說,若皇后能在三天內猜出他的姓名,就放過小孩一馬。在連猜兩次都錯了之後,幸好一名僕人聽見小矮人唱的歌中有他的名字,皇后才得以答對而化解危機。氣急敗壞的小矮人據說是踩破了地板才揚長而去。

該歌曲一段的原文是:

Today I brew, today I bake
Tomorrow the Queen's own child I take
This guessing-game she'll never win
For my name is Rumpelstiltskin



【故事迴響】

有一天我把這故事用口述的方式講給乃誠和乃嘉聽。講完故事之後,我和乃誠、乃嘉閒聊,他們對故事的內容有些好玩的看法,紀錄如下:

   乃嘉覺得老管家是萬事通。因為她知道很多事情,包括小惡魔和巫婆住在哪裡,還有他覺得那隻兔子應該也是老管家安排的。要引誘Lovel進入洞穴。

   乃嘉覺得多虧Lovel很勇敢,敢進去洞穴,不然,就聽不到惡魔唱的歌了。

   乃嘉覺得兔子應該是被施了魔法,他一直問我兔子的原形是什麼?乃嘉為什麼認為兔子被施魔法,是因為那是老管家安排的,不然,兔子不會乖乖照做,引Lovel進入洞穴。

   乃誠則認為兔子Lovel進入洞穴,那是剛剛好,恰恰好,不是什麼刻意安排的。

   乃誠關心兔子後續的發展,兔子在洞穴裡有遇到巫婆嗎?兔子在洞穴裡有遇到小惡魔嗎?如果兔子在洞穴裡,遇到小惡魔,那又會怎麼樣?

   乃嘉覺得Lovel能平安跑回家,是因為Lovel在洞穴裡有助跑,所以他可以跑跑跑,跳出洞穴,但是巫婆和小惡魔因為沒有助跑,所以沒有跳出洞穴,後來就放棄追Lovel了。

   乃誠則認為故事中的巫婆,其實原本都是人類,小男孩或是小女孩,因為他們猜不到惡魔的名字,所以就被惡魔變成巫婆。

   乃嘉說他知道啤酒的作用是什麼了,就是要把惡魔和巫婆灌醉,可是老管家她自己沒喝,所以不會醉。

   乃嘉說他不喜歡後來惡魔織的衣服全被成灰,這樣,Lovel就全身光溜溜的。他希望惡魔織的衣服不會變成灰,這樣Lovel才不會冷。

   乃嘉說好心有好報。壞心有壞報。因為惡魔把牠織的衣服全部被成灰,這樣,惡魔自己的衣服還有巫婆的衣服,也會變成灰,牠們就也都光溜溜的。

   乃誠覺得故事的後來應該有人來把被施魔法的巫婆變回原來的樣子。把她們救出來。

   乃誠以為這故事是我編的,他覺得我應該會忘記。我說,三年後,我要問問他還記不記得這故事,還記不記得惡魔的名字,他說那這三年,我要幫他寫故事,因為惡魔是先幫助Duffy三年,然後,才請她猜謎。

   乃誠覺得惡魔的名字應該長一點,古怪一點,這樣,別人才猜不到,惡魔才會贏。

   乃誠覺得為什麼惡魔要給Duffy三年的時間,因為三年很久,Duffy就會忘記這件事,到時候,惡魔就說時間到,這樣Duffy就來不及想名字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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